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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學年度學生宿舍大學部新生住宿申請事宜

公告日期:113717日(星期三)

主旨:公告113學年度學生宿舍大學部新生住宿申請事宜。

說明:

一、  依據學生宿舍管理辦法,請依規定時間與方式參加床位申請。逾期未申請者,視同放棄床位申請資格,恕不補辦。

二、  申請方式:一律至本校教學系統(網址:http://ais.ntou.edu.tw)提出申請,登入後需依照新生基本資料填寫完成後,方能啟動住宿申請作業

三、  申請時間及辦理項目

辦理項目

系統開放辦理日期

申請對象

申請結果公告

113學年度

大學部新生住宿申請

113815日上午9時至113821日下午4

逾期恕不受理

一般學生

(非設籍基隆市)

113822

中午12時起

備註:申請住宿期間為一學年(12學期及寒假),寒假及第2學期無須重新申請。住宿費分第12學期繳交,住宿保證金為第1學期繳交。

四、  申請注意事項

(一)   有住宿下鋪床位需求之同學,請於113821日前至https://reurl.cc/Dm2E2Q登記,以盡可能協助進行床位安排。學生宿舍床位僅有少數下舖,若申請下鋪床位可能無法與同系所同學住宿同一寢室。】

(二)   住宿保證金及住宿費:核准住宿者請於113828日起至辦理進住宿舍前完成繳交住宿保證金及住宿費,繳費截止期限至11394日止。住宿保證金及住宿費繳費單1份,請至第一銀行第e學雜費入口網(https://goo.gl/QVdL64),輸入學號、身分驗證碼(出生西元年之後2+月份2+日期2碼,共計6)及系統驗證碼後,自行下載並完成繳費,未於期限內完成繳交保證金及住宿費者,視同放棄住宿資格

(三)   床位查詢:113828起開放於教學系統查詢(如住宿安排期間床位有進行變動,依828起所查得之床位為主)

(四)   如已完成床位申請且有住宿資格,但確定不住宿者請於113831日下午5時前https://forms.gle/rx9LHVqxnE6Tfc6r6填寫取消113學年度床位表單。未辦理取消申請且未於期限內完成繳交住宿費及住宿保證金者,依規定取消已獲得之住宿資格,且不得參加下一(114)學年度舊生床位保留及舊生住宿資格排名順位籤號申請。

(五)   倘住宿生於第二學期續住,住宿保證金恕不退還,並應於第二學期開學前一個月提出退宿申請手續。未配合辦理者,應給付校方每日新臺幣130元之臨時住宿費(以日計費,自本校寒假開始日起算)至完成搬離手續止。

(六)   其他資訊請詳閱新生入學須知手冊。

五、  為免於受到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於期限內完成住宿申請或繳交費用,請同學盡早完成住宿申請與繳費。如對於住宿申請或繳交住宿保證金、住宿費有任何問題,請在申請期間內或繳費期間內於上班時間(暑假期間每週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5)與住輔(分機1056-1061)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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