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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學年度學生宿舍研究所新生床位保留暨電腦抽籤申請事宜

公告日期:11378日(星期一)

主旨:公告113學年度學生宿舍研究所新生床位保留暨電腦抽籤申請事宜。

說明:

一、  依據學生宿舍管理辦法,請依規定時間與方式參加床位申請。逾期未申請者,視同放棄床位申請資格,恕不補辦。

二、  申請方式:一律至本校教學系統(網址:http://ais.ntou.edu.tw)提出申請,登入後需依照新生基本資料填寫完成後,方能啟動住宿申請作業

三、  申請時間及辦理項目

辦理項目

系統開放辦理日期

申請對象

申請結果公告

113學年度

研究所(碩、博士班)

新生床位保留申請

113718日上午9時至

113724下午4

逾期恕不受理

符合下列資格者需檢據證明文件:

1.    持有新舊制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所核發之鑑定證明書之學生。

2.    僑生、外籍生。

3.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持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4.    原住民學生(戶籍謄本)

5.    生自會幹部。

6.    特殊個案(倘若學生有特殊困難但不符合上述資格,請系上以專案簽呈方式辦理,並於床位保留前簽核通過。)

11386

中午12時前

113學年度

研究所(碩、博士班)

新生電腦抽籤申請

11387日上午9時至

113812日下午4

逾期恕不受理

一般學生(非設籍基隆市)

113815

中午12時前

備註:申請住宿期間為一學年(12學期及寒假),寒假及第2學期無須重新申請。住宿費分第12學期繳交,住宿保證金為第1學期繳交。

四、  申請注意事項

(一)   符合床位保留申請資格者,須於申請期限內至教學系統提出申請,並Email繳交上述相關證明文件至dorm@email.ntou.edu.tw(Email顯示時間為憑),如對於繳交相關證明文件有任何疑問或困難,請在申請期間內於上班時間與住輔組聯繫,逾期或繳交資料不齊全者視同放棄,恕不補辦。

(二)   審核未通過者,請依規定時間內自行上網參加電腦抽籤申請。

(三)   研究所新生可抽籤之床位數於扣除床位保留申請核准人數後,另行公告。

(四)   男生床位因部分寢室預留開門空間,使得該側床組長度較短,請同學申請住宿時務必於教學務系統中填寫身高資料,以協助安排合適床位。

(五)   有住宿下鋪床位需求之同學,請於113812日前至https://reurl.cc/7D4joQ登記,以盡可能協助進行床位安排。學生宿舍床位僅有少數下舖,若申請下鋪床位可能無法與同系所同學住宿同一寢室。】

(六)   住宿保證金及住宿費:核准住宿者請於113828日起至辦理進住宿舍前完成繳交住宿保證金及住宿費,繳費截止期限至11394日止。住宿保證金及住宿費繳費單請至第一銀行第e學雜費入口網(https://goo.gl/QVdL64),輸入學號、身分驗證碼(出生西元年之後2+月份2+日期2碼,共計6)及系統驗證碼後,自行下載並完成繳費,未於期限內完成繳交保證金及住宿費者,視同放棄住宿資格

(七)   床位查詢:113828起開放於教學系統查詢。

(八)   如已完成床位申請且有住宿資格,但確定不住宿者請於113831日下午5時前https://forms.gle/rx9LHVqxnE6Tfc6r6填寫取消113學年度床位表單。未辦理取消申請且未於期限內完成繳交住宿費及住宿保證金者,依規定取消已獲得之住宿資格,且不得參加下一(114)學年度舊生床位保留及舊生住宿資格排名順位籤號申請。

(九)   倘住宿生於第二學期續住,住宿保證金恕不退還,並應於第二學期開學前一個月提出退宿申請手續。未配合辦理者,應給付校方每日新臺幣130元之臨時住宿費(以日計費,自本校寒假開始日起算)至完成搬離手續止。

(十)   其他資訊請詳閱新生入學須知手冊。

五、  為免於受到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於期限內完成住宿申請或繳交費用,請同學盡早完成住宿申請與繳費。如對於住宿申請或繳交住宿保證金、住宿費有任何問題,請在申請期間內或繳費期間內於上班時間(暑假期間每週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5)與住輔(分機1056-1061)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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