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分類 |
校外民間機構 |
申請日期 |
民國113年9月9日起至10月8日止 |
獎學金名稱 |
張榮發基金會清寒學生助學金 |
申請方式 |
送件至生輔組申請。 |
獎學金金額 |
每學年每名40,000元。 |
獎學金名額 |
不限科系大學部學生每校5名。(商船、輪機系學生不適用) |
申請對象 |
本國籍學生,不含夜間部、實習生、研究生、在職專班生。 |
申請資格 |
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 |
繳交文件 |
1. 申請書正本(貼妥照片,親筆填寫並簽名)。 2.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3. 清寒證明文件正本,限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或學校證明(不接受村里長清寒證明)。 4. 醫院診斷證明或其他相關文件(非必需,無則免附)。 5. 前學年成績單正本。 6. 本學期註冊費用單據正本(影本須加蓋學校章)。 7. 前學年之日常生活綜合表現證明文件,如:參與志願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才藝競賽或個人特殊事蹟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 |
參考網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