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維護本校木蘭海洋海事教育大樓(以下簡稱本大樓)公共安全及環境品質,特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 門禁管控
一、本大樓採全天候門禁管控,請隨身攜帶門禁卡,以利進出。
二、應隨手關閉各門禁大門,禁止以障礙物或其他各種方式使門禁失效。任何破壞門禁系統之行為,除依相關規定懲處外,將追究其民、刑事等相關責任。
三、住宿生之訪客欲進入大樓宿舍區,須由住宿生帶領訪客至木蘭學生宿舍辦公室登記或報備。
四、若未經登記或報備,校外人士視同非法闖入報警處理;本校教職員生依相關規定處分。
第三條 樓層區域使用
一、一樓機車停車場與地下一樓汽車停車場由本校駐警隊管理,進出方式依駐警隊公告辦理。
二、二樓為教室區,教師與學生由一樓大門右前方之內梯進出,禁止搭乘電梯。
三、三至七樓為宿舍區,本大樓宿舍相關人員僅限搭乘電梯進出,非緊急時禁止使用逃生梯。
第四條 消防逃生通道
一、除配合宿舍與停車場管理,逃生門與逃生梯僅供緊急逃生使用。
二、禁止於公共區域及樓梯堆放物品。
三、非緊急狀況觸發警報鈴者,依相關法規處分。
第五條 公共區域
一、禁止擺放私人物品,經發現一律視為遺失物,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二、禁止張貼未經核准之文宣海報,經發現一律移除。造成牆面汙損,張貼人須負損害賠償。
三、公共區域設備故障、損壞時,由各權責單位通報修繕處理。
第六條 本大樓實施垃圾不落地,私人垃圾自行帶離並妥善處理,禁止隨意棄置垃圾。
第七條 本規則經行政會議通過後發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