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學期】李全伶學長及夫人李欒復青女士獎助學金

編號

獎學金名稱

獎勵系別

名額

每位金額

申請資格

繳交證件

備註

44

李全伶學長及夫人李欒復青女士獎助學金

河工系、海工系、海生系、海洋經管系

河工系大學部2-4年級各2名、研究所3名

海工系大學部2-4年級各1名

海生系大學部2-4年級各1名

海洋經管系大學部2-4年級各1名

大學部每名4萬元

研究所每名5萬元

  1. 大學部:大學二年級以上,學期成績曾在班上前10名者。
  2. 研究所:本校大學部畢業後(河工系或海工系畢業者,含五年一貫),繼續就讀本校河海工程研究所之一、二年級研究生。
  3. 申請者除須符合前述學業成績條件,需熱心參與社團活動或曾經以個人或團體參加校外活動、競賽或發表,為海大爭取榮譽或對社會國家有貢獻者。
  1. 至「新版教學務系統」「獎助學金系統」進行線上登陸、並列印出申請書。
  2. 李全伶學長及夫人李欒復青女士獎助學金申請書
  3. 全學年成績單(含有班排名)。
  4. 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請至受獎勵系辦申請

 

請同學於915日起至1020日前備妥相關資料送至備註欄中註明之單位申請

*本獎學金如有舉辦頒獎儀式,獲獎者務必配合出席頒獎典禮,未能出席者,可委託代理人出席受獎,否則予以取消獲獎資格,並追繳已領取之所有獎勵。

欲申請者請先至「新版教學務系統」「獎助學金系統」進行線上登陸、申請動作(線上操作說明)。之後再將相關文件送至備註欄中註明之單位申請。

同學在申請獎學金或執行工讀前,請務必在「教務系統」中「學生基本資料維護」維護個人金融帳戶資料(郵局:局號7碼、帳號7碼,共計14碼),俾利獲獎時進行匯款。如未登打正確,將會影響匯款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