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厚道服務獎申請公告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5年2月26日止
申請方式:備齊文件送至生輔組申請。
申請對象:
(一)個人申請
1.本校在籍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含進修學制學生)。
2.學業成績每學年平均70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
3.曾參與志工服務或有助人實績。
4.得獎者需於獲獎後同意參與由捐贈單位舉辦之公益活動,參與學習扶助弱勢。
(二)團體申請
1.本校登記立案之社團及志工群。
2.曾參與志工服務或有助人實績。
3.得獎團體需於獲獎後同意派員參與由捐贈單位舉辦之公益活動,或參與學習扶助弱勢。
繳交文件:厚道服務獎(個人/團體)申請書、推薦函、肖像權及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獲獎金額:個人獎12名,每名新臺幣1萬5,000元;團體獎5個名額,每個團體新臺幣3萬元。
(獲獎名額得視當年度申請狀況,由厚道服務獎審查委員會審定調整)
注意事項:
1.得獎者可獲頒獎助學金及獎狀(牌)乙幀,公開表揚以資鼓勵。
2.得獎者之傑出表現與具體事蹟,將會拍攝成影片以宣揚厚道服務的精神。
參考網頁:https://stu.ntou.edu.tw/p/406-1023-119341,r1135.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