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學期-政府】桃園市115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3月13日止)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2-26

獎學金分類

政府機構

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3月13日止

獎學金名稱

桃園市115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

申請方式

學生需於3月13日前送件至生活輔導組,由本組彙整後統一送件申請。

申請資格

  1. 設籍桃園市6個月以上(11491日前設籍桃園市,由學校審核認定之)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高中職及就讀本市各國中小學生。(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15331)
  2. 114學年第一學期在校期間無記小過()以上紀錄者(銷過及功過相抵者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3. 未具有公費生資格

繳交文件

詳如附件

獲獎金額

獎學金每名8,000元、助學金每名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