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學期-政府】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3月31日止)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2-26

獎學金分類

政府機構

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3月31日止

獎學金名稱

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方式

學生需於3月31日前送件至生活輔導組,由本組彙整後統一送件申請。

申請資格

設籍新竹市6個月以上日間部大學部及碩士班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並符合以下條件者:

1.學業及操性成績均在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

2.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

繳交文件

詳如附件

獲獎金額

大學部4,000元、碩士班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