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115年4月13日(星期一)
主旨:為辦理114學年期末學生宿舍寢室冷氣退費事宜,請各寢室推派「一名」代表至教學務系統填寫退款帳戶資料
時間:4月13日(一)上午9時 至 4月27日(一)晚上23時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學生宿舍空調設備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二款辦理。
二、 宿舍冷氣為雲端計費系統,將金額儲值在寢室冷氣電錶裡,寢室冷氣電錶倘有餘額,始能開啟冷氣。因考量關閉宿舍前,同學寢室皆有使用冷氣之需求,故統一訂定結算時間為宿舍暑期住宿結束日之關閉時間為準。
三、 退費流程(時程如有異動,將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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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 |
作業項目 |
對象 |
期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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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各寢室推派一名代表造冊 |
住宿生 |
4月13日-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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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核對資料與補登記作業 |
住輔組、住宿生 |
5月6日-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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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關閉宿舍時確認寢室冷氣餘額 |
住宿生 |
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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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各宿舍結算餘額與金額歸零 |
住輔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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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各宿舍寢室冷氣餘額於住輔組網頁 |
住輔組 |
7月1日~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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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住宿生提出餘額問題與反應 |
住宿生 |
7月1日~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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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進行退費相關手續 |
住輔組 |
7月13日~7月30日 |
四、 退費須知:
1. 冷氣設備電費退費以「寢室」為單位計算。各寢室自行推派一名代表,至教學務系統->問卷調查系統->填寫問卷。(請依照公告期限辦理,逾時經通知後仍未完成手續者,視同放棄退費資格)
2. 結算時間點:
(1) 本(114)學年住宿結束日為6月29日,依各宿舍關閉時間當時的寢室冷氣餘額為準。(如:第二宿舍中午12點關閉;第四宿舍晚上6點關閉)
(2) 請住宿生於結算時間點自行上網查詢寢室冷氣餘額(請掃各宿舍佈告欄QR Code)。
3. 退費金額(皆以四捨五入計,無息匯入個人帳戶)
(1) 退款帳戶:除「郵局」或「第一銀行」帳戶以外,填寫其他銀行帳戶皆會扣除匯費新臺幣30元,請同學自行斟酌。
(2) 考量行政作業成本及符合成本效益原則,下列情形不予退費:
A. 原寢室冷氣餘額低於(含)新臺幣30元。
B. 因第一次退費不成功,於第二次以上辦理退費時,所有帳戶均須扣除匯費,扣除後之餘額低於新臺幣30元。
※ 請同學於住宿期間自行評估冷氣使用狀況並斟酌冷氣自行儲值金額,避免餘額太少不予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