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5學年度第1學期校內住宿補貼期程與注意事項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7-16

公告日期:115716日(星期四)

主旨:公告115學年度第1學期校內住宿補貼期程與注意事項。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1210教高()字第1142203661B號函,新增「現役軍人子女」補貼類別,每人每學期最高補助7,000

二、  115學年度第2學期校內住宿補貼說明

(一) 補貼對象:具本國籍之大專校院學生且入住學校宿舍者。

(二) 補貼期程:11596日至1151226日止,共16

(三) 補貼方式:

1.    一般補助身分之住宿生:繳費單將自動顯示「行政院補貼校內住宿費」及預先扣除學期全額補貼金額5,000

2.    具經濟弱勢補助身分之住宿生:完成申請學雜費減免後,繳費單將自動顯示「行政院補貼校內住宿費」及預先扣除學期全額補貼金額7,000

3.    具現役軍人子女身份者:

(1)    請先不要繳費,並繳交相關文件供住輔組審查後,待金額更新再繳費。

(2)    繳交時間:115720日起至11597日止

(3)    繳交地點:住輔組辦公室。

(4)    繳交文件:家長在職服務或在營服役證明,以及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

三、  補貼金額表

補貼身份別

每人每學期補貼金額

一般學生

最高5,000

經濟弱勢學生 (限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最高7,000

現役軍人子女 (須檢附證明文件及三個月內含記事戶籍謄本)

四、  校內住宿與校外租屋補貼(內政部)不得同時申請!若同時申請補助,將遭內政部系統勾致追繳回補貼款。

五、  如對於上述說明有任何問題,請於上班時間與住輔組(分機1056-1061)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