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115年8月17日(星期一)
主旨:公告115學年度學生宿舍大學部分科測驗入學新生住宿重要提醒。
說明:
一、 分科測驗入學新生住宿由住宿輔導組統一辦理,免自行申請。
※ 新生女生床位安排於第四宿舍。第四宿舍與木蘭學生宿舍所在位置、住宿環境、費用、用電計價項目與提供用電額度不同等差異。住宿於第四宿舍者,不得申請更換至木蘭學生宿舍;住宿於木蘭學生宿舍者,亦不得申請更換至第四宿舍。
二、 有下舖需求或男生身高超過177公分者,請於 115年8月18日起至8月23日下午4:00前至https://forms.gle/JFY7XM8z1LA3cH2B8完成登記,以盡可能協助進行床位安排。【學生宿舍床位僅有少數下舖,若申請下鋪床位可能無法與同系所同學住宿同一寢室。】
三、 確定不住宿者,請於115年8月29下午5時前至https://forms.gle/5jPPeYHp2ySZa3mZ8填寫取消115學年度床位表單。未辦理取消申請且未於期限內完成繳交住宿費及住宿保證金者,依規定取消已獲得之住宿資格,且不得參加下一(116)學年度舊生床位保留及舊生住宿資格排名順位籤號申請。
四、 住宿注意事項
(一) 住宿保證金及住宿費:核准住宿者請於115年8月26日起至辦理進住宿舍前完成繳交住宿保證金及住宿費,繳費截止期限至115年9月3日止。住宿保證金及住宿費繳費單各1份,請至第一銀行第e學雜費入口網(https://goo.gl/QVdL64),輸入學號、身分驗證碼(出生西元年之後2碼+月份2碼+日期2碼,共計6碼)及系統驗證碼後,自行下載並完成繳費,未於期限內完成繳交保證金及住宿費者,視同放棄住宿資格。
(二) 床位查詢:115年8月26日起開放於教學務系統查詢。
(三) 倘住宿生於第二學期不續住,住宿保證金恕不退還,並應於第二學期開學前一個月提出退宿申請手續。未配合辦理者,應給付校方每日新臺幣130元之臨時住宿費(以日計費,自本校寒假開始日起算)至完成搬離手續止。
(四) 其他資訊請詳閱新生入學須知手冊。
五、 為免於受到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於期限內完成住宿申請或繳交費用,請同學盡早完成住宿申請與繳費。如對於住宿申請或繳交住宿保證金、住宿費有任何問題,請在申請期間內或繳費期間內於上班時間(暑假期間每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與住輔組(分機1056-1061)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