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學期-民間】台新青少年志工菁英獎獎助學金(9月30日止)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8-31

獎學金分類

民間機構

申請日期

9月 1日起至9 月 30日止

獎學金名稱

台新青少年志工菁英獎獎助學金

申請方式

自行送件申請。

申請對象

本獎助學金之獎助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進在臺灣地區(含離島)設有戶籍之本國學生。
2.
曾獲得「台新青少年志工菁英獎」之傑出志工獎或全國菁英獎或親善大使獎。
3.
就讀經教菁部認可之本國大學院校(不含四技二專)在學學生,不包括延修、軍警校、空中大學或在職一修學生。
4.
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並進檢附相關證明者。

申請資格

1.在校近兩學期學優總成績平均及品德(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並無任何科目不及格且未受任何懲處者(如成績單無品德(操行)成績者並可依校方出具之獎懲紀錄並無懲處記錄者方可申請)。
2.
大學院校一年級新生檢附高中最後一學年成績單。

繳交文件

詳如附件

獲獎金額

每名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