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學期-政府】僑務委員會115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9月23日止)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9-01

獎學金分類

政府機關

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9月23日止

獎學金名稱

僑務委員會115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申請方式

9月23日前送件至生活輔導組,由本組彙整後統一送件申請。

申請資格

  1. 大二以上在學僑生114學年度之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均在80分以上者。
  2. 碩博士生不得申請。
  3. 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

※114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未達80分者請勿提出申請。

繳交文件

  1. 申請表一份
  2. 居留證件或身分證件影本一份
  3. 114學年度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含班排名百分比)
  4. 申請者請填妥google表單提供基本資料及i僑卡卡號 (https://forms.gle/79VHUErn5ybYvB7T6)

※未提供i僑卡卡號者視同文件不齊,恕不收件。請先自行上網申請i僑卡(https://icard.taiwan-world.net/tw/icard)

獲獎金額

  1. 傑出僑生獎學金每位20,000元
  2. 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每位6,000元

本校名額

傑出僑生獎學金8名、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35名

(獲獎建議將依班排名百分比排序,成績最高前8人獲傑出僑生獎學金,其餘35人獲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注意事項

115年度已獲領旨揭獎學金者,明(116)年不得再以114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本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