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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分類 |
政府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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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即日起至9月23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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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名稱 |
僑務委員會115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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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需9月23日前送件至生活輔導組,由本組彙整後統一送件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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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114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未達80分者請勿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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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未提供i僑卡卡號者視同文件不齊,恕不收件。請先自行上網申請i僑卡(https://icard.taiwan-world.net/tw/icar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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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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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名額 |
傑出僑生獎學金8名、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35名 (獲獎建議將依班排名百分比排序,成績最高前8人獲傑出僑生獎學金,其餘35人獲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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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15年度已獲領旨揭獎學金者,明(116)年不得再以114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本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