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學期-民間】華僑協會總會大學僑生獎助學金(10月6日止)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9-03

獎學金分類

校外民間機構

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10月6日止

獎學金名稱

華僑協會總會大學僑生獎助學金

申請方式

學生需10月6日前送件至生活輔導組,由本組彙整後統一送件申請。

獎學金

申請資格

  1. 上學年度之學業總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及操性成績均在75分以上者。
  2. 本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助學金

申請資格

  1. 家境清寒或經濟來源中斷,經就讀學校出具證明者。
  2. 上學年度之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格及操性成績均在75分以上者。
  3. 本年度未享有任何公費或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繳交文件

  1. 申請表一份。
  2. 上學年度學業及操性成績證明一份。
  3. 護照及僑居證件影本一份。
  4. 申請助學金應提清寒證明書一份(由就讀學校或我國駐外相關單位、保薦單位、保薦委員出具證明)

獲獎金額

獎學金每位10,000元、助學金每位5,000元

(獎學金、助學金限大二至大四生擇一申請,切勿重複)

注意事項

  1. 獎學金、助學金請擇一申請,重複申請恕不受理。
  2. 華僑協會訂於115年12月6日(星期日)在台北市大直典華旗艦店舉行頒獎典禮;未親自出席者,註銷獎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