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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分類 |
民間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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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即日起至 10月5 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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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名稱 |
華僑協會總會「沈昌煥暨沈黎蘭夫婦紀念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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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10月5日前送件至生輔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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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前一學年度學業總平均90分以上之在學僑生,限大二以上申請(碩一得以大四成績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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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一、申請表。 二、前學年學業成績單正本;或特殊技能相關單位證明文件。 三、護照及學生證影本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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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金額 |
新臺幣3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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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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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華僑協會訂於115年12月6日(星期日)在台北市大直典華旗艦店舉行頒獎典禮;未親自出席者,註銷獎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