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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分類 |
校外民間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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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即日起至9月30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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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名稱 |
裕民航運培育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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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學生需9月30日前送件至生活輔導組,由本組彙整後統一送件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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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1. 商船及輪機系3年級在學學生(含進修學士班),每系各4名,每學期共8名。 2. 前學期成績達75分(含)以上、體育及操性成績皆達80分以上,另檢附英文檢定相關成績亦將列入評比選項。 3. 未領取其他校外獎助學金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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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1. 裕民航運獎學金申請表 2. 前學期成績單正本(如有相關檢定請附證明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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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金額 |
補助每學期全額學雜費;每學期生活津貼新臺幣4萬元;STCW公約訓練費,商船系上限新臺幣3萬元、輪機系上限新臺幣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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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培育生需如期完成學分並取得畢業證書、畢業前取得TOEIC成績(商船500分以上,輪機300分以上)、每學期學業成績不低於平均75分及操行成績80分、畢業後半年內通過交通部航海人員一等船副/管輪考試。 2.培育生畢業後應至裕民所屬或引介之船舶進行一年的海勤實習。 3.培育生完成實習後,應至裕民公司船隊完成培育生同意書所約定之服務年限(每補助1學期對應服務年限1年)。 4.如培育生有意願提早於大四實習,裕民提供培育生大四期間6個月海上實習,前提是完成本條第1項之TOEIC成績及通過航海人員測驗考試。於大四實習期間除實習薪資外,額外提供每月新台幣1萬元之實習獎勵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