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申請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者,敬請填具申請書,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校內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申請調查或檢舉
請與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聯繫
窗口:生活輔導組鄭蓉組員
電話:(02)2462-2192分機1044
電子郵件:geec@email.ntou.edu.tw
如果您在校園生活中遭遇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 指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 ,無論您是否是當事人,都可以申請調查(當事人)或檢舉(非當事人)。當您決定要進行正式調查或檢舉,學校會請您填寫一份校園性侵害騷擾或霸凌事件申請調查書,並儘速為您處理,且在處理過程中善盡保密義務。
若您需要心理諮商或諮詢,亦可以與諮商輔導組吳佳娟心理師、李靜婷心理師(分機1208、1198)。
更多性別平等資訊及資源:拒絕性別暴力。
另依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 》第16條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8條及相關法規之規定,本校教育人員於執行職務,知有疑似性侵害犯罪事件時,應向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官、所屬主管或上級機關通報。對於當事人及檢舉人或通報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其身分之資料,應予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