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海洋大學航運管理學系辦理訊昌有限公司捐贈
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九十四年三月八日系務會議決議通過
一、訊昌有限公司本著回饋社會,嘉勉有志於國際航運業的莘莘學子,每年提供五萬元獎助學金,以鼓勵優秀清寒學子努力向上,達到培育海運人才之目的。
二、申請資格:每年提供航運管理學系大二、大三及大四,五名學生,每人各得獎學金一萬元。
三、申請條件:凡本校航運管理學系大二、大三及大四之同學前一學年總成績達下列標準者皆有資格申請:
1.全學年總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
2.操行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
3.家境清寒持有証明或通過高、普考(相當於高、普考之特考)者,列為優先考慮
四、有關申請手續、獲獎人評定及獎助學金核發細節悉依本校現行規定辦理。
五、獎助學金之撥付:請於每年八月由本校行文函告訊昌有限公司撥入本校指定帳戶,以供核發。
六、本辦法經系務會議同意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