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宗 旨:為紀念本校前校長石延平博士,生前鼓勵清寒學子就學之職志,特設置本獎學金,以資助清寒學生,助其完成學業。
二、 獎勵名額:每年暫定2名。
三、 獎 學 金:本獎學金基金新台幣40萬元整,以定期存款方式存入本校指定之銀行,以每年孳息做為獎學金,每名每學年暫定新台幣10000元正(獎學金金額得視利息情況調整之)。每年基金所生孳息用以發放獎學金後如有結餘,則滾入基金存儲生息。
四、 申請資格:凡本校就讀一年級以上之大學部學生,且未受領其他獎學金者均可申請,均可申請。持有特殊清寒證明者優先考慮。
五、 申請辦法:本獎學金之申請時間、地點、所需表件及評審等均由本校獎學金審核委員會負責公告辦理。
六、 本辦法自公佈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