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餘齋先生助學金

程餘齋先生助學金辦法

一、 香港航業協會會長程餘齋先生於民國79年2月蒞校訪問講演後捐款20萬元為助學金基金,利用每年利息提供為助學金,依本辦法辦理。

二、 本辦法主要為獎助航輪四系有至於實際從事航運業之同學。

三、 本辦法之助學金暫定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每年2名。(自81學年度起調整為4名)

四、 申請資格:

1. 凡海運學院商船學系、船舶機械系、航海技術系及輪機技術系等四系學生修畢第三學年得於第四學年第一學期申請。

2. 前學年各科成績及格、學業成績平均在70分以上,操行甲等(80分以上者)

3. 未享有公費及未領其他獎助學金者

五、 本助學金之申請程序委由課外組統籌辦理。

六、 本辦法之制定經院長會同航輪四系系主任商討通過後公佈施行、修正亦同。

七、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