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洋船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在台灣省立海洋學院設置賴世傳先生獎學金

宏洋船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在台灣省立海洋學院設置賴世傳先生獎學金辦法

第一條:宏洋船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為紀念創辦人賴世傳先生,特在台灣省海洋學院設置獎學金基金新台幣貳拾萬元,存本用意,以獎助清寒有志海運之同學

第二條:賴世傳先生獎學金共3名,每名每學期發給獎學金新台幣4000元,總計新台幣壹萬貳仟圓,如有不足,由本公司另行撥補。

第三條:本獎學金以海洋學院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為對象,由學校全權辦理。

第四條:凡申請上項獎學金學生,應具備下列條件:

(1) 上學期學業成績75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2) 操行80分以上,體育75分以上。

(3) 家境清寒(附繳鄉、鎮、區公所之清寒證明或稅務機關之免稅證明)

(4) 未請領其他獎、助學金。

(5) 未享有公費者

第五條:獎學金名額分配如左:

(1) 航海學系1名

(2) 輪機工程學系1名

(3) 航運管理學系1名

第六條:接受本獎學金之學生,不得於同時期內接受其他任何獎、助學金或公費,否則即予追回或停發。

第七條:本獎學金自民國66年學年度第一學期起施行。

第八條:本辦法經公司決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