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Hi-Q中華海洋生技(股)公司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中華民國104年9月9日擬定
中華民國106年6月20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06年9月14日生科院系所主管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0年10月4日HIQ中華海洋生技(股)公司獎助學金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10年10月6日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學生事務處處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設置宗旨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傑出校友張永聲學長(65級漁業系畢業)及其企業Hi-Q中華海洋生技(股)公司本著回饋社會,嘉勉有志於食品生技、水產養殖及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產業的莘莘學子,每年提供新台幣60萬元獎助學金,以鼓勵本校清寒及優秀學子努力向上完成學業,達到培育海洋生技人才之目的。
第二條 申請資格
第三條 本獎助學金申請辦法及所需表件等,均由本校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負責公告辦理。
第四條 由受獎勵學系獎學金審查委員遴選後,獲獎名單薦送本校「學生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審查。
第五條 獲獎名額及金額:原則上每系每學期遴選5名學生,每名獎學金新臺幣2萬元整。
第六條 本獎助學金由捐贈人(單位)每學期捐入本校校務基金。
第七條 每學期之核定獲獎結果將以公文函送捐贈人(單位)備查,並召開表揚大會邀請捐贈人(單位)頒獎。獲獎學生需出席表揚大會受獎,不克出席者可委由代理人出席,否則予以取消獲獎資格。
第八條 本辦法經中華海洋生技(股)公司核定後,送本校學生事務處處務會議備查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