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海洋大學辦理五南文化廣場捐贈助學金實施要點
95.12.20 校內獎學金審查委員會議通過
一、五南文化廣場本著回饋社會,嘉勉莘莘學子,每學期提供助學金,以鼓勵優秀清寒學子努力向上。
二、申請條件:凡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同學前一學年總成績達下列標準者皆有資格申請:
(一)全學年總成績:平均70分以上
(二)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
(三)家境清寒,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
1. 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2. 父母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傷病卡者。
3. 失業家庭領有失業救濟金者。
4. 因天災、意外或其他特殊狀況,致家中經濟失依者。
5. 有清寒證明者。
三、申請本助學金學生應繳交下列文件各乙份:
(一)校內獎學金申請書
(二)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三)上學期成績單
(四)有關證明文件
四、本助學金每學期金額及人數視贊助公司提供金額決定之。
五、本助學金申請程序委由生活輔導組統籌辦理。
六、本要點經本校校內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議同意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