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運暨管理學院航運管理學系
木蘭獎學金實施辦法
2014年 09 月17日系務會議決議通過
第一條 設置目的及宗旨
美國福茂集團為鼓勵優秀學生來美深造,並嘉勉有志於國際航運業的莘莘學子致力於海運事業,凡獲得美國紐約州立大學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SUNY)海洋學院(Maritime College)碩士班入學許可證者,除頒予木蘭獎學金之外,如符合工作法規在其就學期間將提供實習機會,並給予生活津貼。俟學業完成後,若願意申請留在公司服務者,將視公司業務需要及職缺,優先考慮僱用為全職人員(須符合工作許可證規定),係屬雙方意願,並無必然的義務。
第二條 獎勵名額及金額
每年甄選1-2名優秀學生(須獲得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海洋學院碩士班入學資格),由學校每學期代頒發木蘭獎學金支付學費;就讀期間成績及格者,將獲得在公司實習的機會,由公司按月支付實習津貼,總預算每人計40,000-50,000美元。
第三條 申請資格
經福茂集團派代表面試通過,並獲得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海洋學院碩士班入學許可證者。
第四條 本獎學金申請由航管系代為收件(中英文履歷及自傳),轉由美國福茂集團辦理。本辦法將於2015-2017年試辦,為期三年。
第五條 航管系聯絡人:郭雅齡助教
(tel: +886-2-24622192-3403, e-mail: helenkuo520@gmail.com);
美國福茂集團聯絡人:張偉副總經理和馬錦芳副理
(tel: +1-212-922-1590, e-mail: FMC@FMCNY.COM )。
第六條 本辦法其他細節經雙方討論同意,並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