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運暨管理學院航運管理學系木蘭獎學金實施辦法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運暨管理學院航運管理學系

木蘭獎學金實施辦法

2014 09 17日系務會議決議通過

第一條 設置目的及宗旨
美國福茂集團為鼓勵優秀學生來美深造,並嘉勉有志於國際航運業的莘莘學子致力於海運事業,凡獲得美國紐約州立大學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SUNY)海洋學院(Maritime College)碩士班入學許可證者,除頒予木蘭獎學金之外,如符合工作法在其就學期間將提供實習機會,並給予生活津貼。俟學業完成後,若願意申留在公司服務者,將視公司業務需要及職缺,優先考慮僱用為全職人員(須符合工作許可證規定),係屬雙方意願,並無必然的義務。

第二條 獎勵名額及金額
每年甄
1-2名優學生(獲得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海洋學院碩士班入學資格)由學校每學期代頒發木蘭獎學金支付學費;就讀期間成績及格者,將獲得在公司實習的機由公司按月支實習津,總預40,000-50,000美元。

第三條 申請資格
福茂集團派代表面試通過,獲得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海洋學院碩士班入學許可證者。

第四條 本獎學金申由航管系代為收件(中英文履歷及自傳),轉由美國福茂集團辦理。本辦法將於2015-2017年試辦,為期三年

第五條 航管系聯絡人:郭雅齡助教
tel: +886-2-24622192-3403, e-mail: helenkuo520@gmail.com;
美國福茂集團聯絡人:張副總經和馬錦芳副理
tel: +1-212-922-1590, e-mail: FMC@FMCNY.COM )。

第六條 本辦法其他細節經雙方討論同意,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