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票與選舉:選舉志工團幹部之權利。
二、資源使用:
優先使用或借閱諮輔組各類圖書、影片、場地及設備。
優先參加諮輔組舉辦的研習活動、工作坊等活動。
三、頒發證書:
善盡職責之志工,將報請學校予以記功並頒發證書,其證書頒發準則如下:
參加訓練課程須達2/3時數,以上課出席簽到表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