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就學貸款生活費(受傳染病疫情影響學生適用)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12-06
一、 申請時間:109年08月01日起至109年09月18日下午17時止。逾期不 予受理,繳交資料不完整者,亦視同未完成申請手續。 二、申請資格說明:申請生活費貸款者,應為經直轄市、縣(市)社政主 管機關核定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央主管機關 公告之受傳染病疫情影響者,經學校認定有貸款必要 之學生,每生每學期以新臺幣4萬元為上限。 ★相關問題:生輔組網頁 http://www.stu.ntou.edu.tw/sl/Page_Show.asp?Page_ID=30871或電02- 24622192 分機:1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