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學生請假特別措施 Special measures for students taking leave during COVID-19 epidemic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學生防疫請假特別措施

Special measures for students taking leave during COVID-19 epidemic

本措施將視疫情狀況,進行滾動式修正。 

This action will be calibrated in a rolling manner depending on the situation.


  • 【學生請假e起來】本校「教學務系統」學生請假審核作業改以線上方式進行,請查照轉知。
    • 學生請假線上審核適用假別:事假、病假、公假、產假、喪假、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假、家庭照顧假、生理假、心理假及防疫請假特別措施。
  • 辦理本措施學生請假事宜,建議先行向授課教師及系(所)辦公室行政人員報備。
  • 「教學務系統」學生請假准假權責如下,辦理請假時及假單經核准後,學生應主動將「教學務系統」請假審核結果向授課教師報備
    • 請假日數1至5日:系(所)核准。
    • 請假日數6至10日:系(所)初核、生活輔導組組長核准。
    • 請假日數11日以上:系(所)初核、生活輔導組組長複核、學務長核准。

教學務系統「學生請假」學生端操作路徑

登入教學務系統  >  學生請假  > 學生請假申請  > 填妥請假類別、日期(節次)、事由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部分假別及請假天數,無需檢附證明文件。) > 存檔後送出 > 主動聯繫授課教師及系(所)助教 > 系統依准假權責送請核准 > 學生於【學生請假-SEC2041學生請假查詢】得追蹤查詢假單分層審核狀態 > 假單經同意後,敬請務必主動向授課教師報備(亦得依授課教師需求,於【學生請假-SEC2090列印學生請假證明聯】,截圖、下載或列印審核結果)


【學生防疫請假新制宣導】

新制自112年8月15日起適用

考量COVID-19疫情趨緩,為使校園生活回歸日常,自112年8月15日起,0+n自主健康管理調整為5日,並取消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

學生如有篩檢陽性中重症、輕症或無症狀0+n自主健康管理、防疫家庭照顧等事由請假需求,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教學務系統」登錄假單,並主動聯繫系(所、學位學程)及授課教師請假事宜,假單經核准後亦請主動向授課教師報備審核結果。

1. 篩檢陽性中重症者:
依據隔離治療通知書所載日期核給「防疫隔離長期公假」日數,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亦不扣減學業評量成績。

 

2. 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
如有症狀需在家休息,得請「0+n自主健康管理病假」,惟比照一般性「病假」規定,取消COVID-19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之支持性給假措施

 

3. 防疫特殊原因:
自112年8月15日起停止適用。有關照顧0+n自主健康管理之0-12歲子女,回歸一般性「家庭照顧假」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