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教育部函轉中央選舉委員會鼓勵大專校院學生擔任「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一案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3-04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3日臺教高(二)字第1100021618號函辦理。
二、為培養大專校院學生對於公共事務的認知與熱忱,鼓勵具有我國國籍且年滿18歲之大專院校學生,擔任110年8月28日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如有意參與者,可於各鄉(鎮、市、區)公所辦理招募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期間,向公所申請登記擔任管理員或監察員,再由公所依需求報請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派充之。
三、相關訊息請參閱附件檔案或逕洽主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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