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與義務:
1. 凡具本校學籍(不含研究所新生)且符合「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所定成績條件之低收入戶學生得提出申請。
2. 依據「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實施辦法」第2條第4款之規定,凡通過審核者,須配合本校安排從事暑期宿舍生活服務學習工作(詳如申請公告附表1)。
住宿優惠內容:符合資格之低收入戶學生,本校免費提供暑期校內宿舍住宿。
申請期間及方式:
114年6月3日起至6月6日止,備妥次項申請應備文件,依下列申請方式,擇一辦理:
1. 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校學生活動中心生活輔導組辦理。
2. 掛號郵寄至本校學生活動中心生活輔導組彙辦。
申請應備文件:
1. 申請表1份(詳如申請公告附表2)。
2. 114年度暑期「尚未繳費」之原始全額宿舍費繳費單。
3. 114年度低收入戶證明1份(須在有效期限內且有申請人姓名在內)。
(申請113–2學期低收入戶學生校內免費住宿經核准者,得免附下列文件)
4. 113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1份(學業成績平均須達60分以上)。
其它:
1. 凡符合申請資格之低收入戶學生,敬請暫勿繳納暑期校內住宿費用,業繳納者,得申請退費(申請文件請改附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1份、第一銀行第e學雜費入口網住宿費用繳費證明1份)。
2. 未盡事宜,悉依「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