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本校學生團體評選辦法及學生社團組織規則辦理。
貳、目的
一、輔導並健全學生社團發展,鼓勵社團提升活動品質與創新,增進社團榮譽感與向心力。
二、促進學生團體交流與觀摩,展現其經營成果。
三、鼓勵學生自治組織及志工團體參與,展現學生多元學習成果。
四、結合教育部全國績優社團評選指標,提昇社團競爭力。
參、對象
一、正式性社團及學生自治組織依本校『學生社團活動實施辦法』第43條規定應參加社團評選。
二、預備性社團依本校『學生社團組織規則』第5條規定應參與社團評選。
三、學生志工團體。
肆、評選內容
一、評選資料範圍: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9日止。
二、評選標準:依本校『110年度學生社團評選評分標準』實施。
三、評選方式:
(一) 平時成績:佔總評分標準30%,由學生社團各輔導老師分別評之。
(二) 實地評選:佔總評分標準70%,由評審委員評之。
伍、評選委員
一、校外評審:邀請校外專家6名(近3年輔導大專社團獲全國評選具得獎紀錄為原則)。
二、校內評審6名。
三、各屬性前績優社團負責人6名。
陸、報名期限
自110年10月12日(星期二)起至110年10月22日(五)止。
(報名表單 https://forms.gle/hXWqeK18KRJbBPYYA )
柒、活動時間:110年12月10日(五) 09:20-15:00
活動地點:報到-展演廳;資料審查-展演廳及各社辦
捌、獎項及獎勵方式
一、獎項:團體特優等獎(各屬性社團擇優錄取1名) 獎勵方式:
1、獎狀乙幅。 2、獎金新臺幣4,000元。 3、得獎團體頒發學生組織負責人獲五育護照『團體負責人領導特優等獎』認證,並記小功1次;推薦團體幹部5人,每人記嘉獎2次。
二、團體優等獎(各屬性社團擇優錄取百分之20) 獎勵方式: 1、獎狀乙幅。 2、第一優等獎獎金新台幣3,000元;第二優等獎獎金新台幣2,000元;第三優等獎獎金新台幣1,000元。 3、學生組織負責人獲五育護照『團體負責人領導優等獎』認證,並記嘉獎2次;推薦團體幹部5人,每人記嘉獎1次。
玖、備註
正式性社團依據年度學生團體評選之結果成績1次低於丙等(未滿60分)或缺乏正當理由而未參展者,取消其社辦使用權(於新學期起停用)及參與場地協調會議;如該社團(系學會)無社團辦公室空間,則減少次年社團活動經費補助。原則上依社團成績比例計算,前1/3成績之社團得享有獨立社辦,成績未達前1/3之社團,需視社團申請情形調整與其他社團共用社辦。
拾、社團參加評選注意事項:
一、所有負責解說之社團代表,於報到時領取識別證,各社團最多2名(若疫情嚴峻可能限定僅一名代表,請將優先人員填於「解說員姓名1」)。評鑑期間(12月10日上午10:30至13:30)如無識別證,所有人員禁止進入社團辦公室。13:30-14:20可自由觀摩檔案資料,15:00後撤場。
二、依據評選成績及社團平時表現(包含社辦使用狀況),學期末經課外活動指導組組務會議討論之後,另行公告社團遷入或註銷社辦使用權之相關事宜。
三、評選地點為各社團辦公室,桌子椅子等物品請自備,另學系性社團及無社辦之團體將另安排於3樓展演廳或6樓康樂性社團聯合辦公室,每個社團提供1張長條桌(180X60cm)及2張椅子,展示用品亦請自行準備。
四、所提供審閱之評選資料皆以電子檔形式進行評分,請各社團於現場預備筆記型電腦提供瀏覽查詢,如需用電,請自備延長線使用,惟考量插座不多,請儘量以電池供電為主。
五、依據學生社團組織規則第5條:預備性社團應參與社團評鑑,評鑑成績達 60 分以上,即可取得正式社團資格。
六、辦理模式視CDC公告之最新資訊進行滾動式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