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新法即日(112年3月22日)施行,學校全面禁菸(含電子煙等類菸品)、提升禁菸年齡至20歲等,違法可處2000元至1萬元罰鍰,請避免違規觸法。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3-22

菸害防制法修法,行政院發布自112年3月22日起施行,學校全面禁菸(含電子煙等類菸品)、提升禁菸年齡至20歲等,違法可處2000元至1萬元罰鍰。

依法全校教職員工及學生應勸阻違規吸菸者,衛生局違規吸菸舉報電話(02)2422-4567,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請各館樓及單位逕行下載「禁菸標示」公告張貼(如附件)並請協助校園禁菸宣導。

學務處衛保組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