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貸款精進措施:(自112-2學期起)
一、放寬申貸條件:(查核111年度家庭年所得)
(一)家庭年收入在120萬以下者,求學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全額補助。
(二)家庭年收入在120萬元以上者:
(1)有兄弟姊妹或子女1名者,可申貸(自付全息)。
(2)有兄弟姊妹或子女2名以上者,可申貸(免息)。
(三)申貸學生經所得查調完畢後,應依個人狀況配合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就學貸款申請資格對應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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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所得 |
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子女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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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名 |
共2名 |
共3名以上 |
資料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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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萬以下 |
可申貸(免息) |
可申貸(免息) |
可申貸(免息) |
無 |
120萬-148萬元 |
不可申貸 |
可申貸(免息) |
可申貸(免息) |
須檢附 |
超過148萬元 |
不可申貸 |
可申貸(自付全息) |
可申貸(免息) |
須檢附 |
註:符合申貸學生之兄弟姊妹或子女均須為”未成年”或”已成年就學階段。 |
二、家庭年所得計算方式:(依申貸學生之婚姻關係為參照)
(一)未婚: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代理人)。
(二)已婚:本人及其配偶。
(三)離婚(或配偶死亡):本人。
三、優化寬緩措施:
(一)緩缴本息檻修訂為每月收入来違5萬元;且每增加養育1子女,再多放寬月收入門檻1萬元。
例1:貸款人有1名未成年子女,申請緩繳本息門檻為6萬元。
例2:貸款人有2名已成年在學子女,申請緩繳本息門檻為7元。
(二)緩繳本息/只缴息不選本之申請,放寬為可申請12次(12年)。
※已畢業同學如有申請需求,逕洽承貸銀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