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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COVID-19案1183及1184公共場所活動史,若於附表中時間地點活動者,請加強自主健康監測至110年5月19日,並請儘速通報本校學務處衛保組。

一、【案1183及1184】公共場所活動史如附表1,若於附表中時間地點活動者,請加強自主健康監測至110年5月19日

二、教職員工生若於附表中時間地點活動者,請儘速通報本校學務處衛保組。務必加強自主健康監測,配戴醫用口罩、勤洗手,若於自主健康監測期間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或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應確實佩戴醫用口罩,儘速就近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且不得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相關疑問請撥打防疫專線1922。

三、就醫時請主動告知接觸史、旅遊史、職業暴露及身邊是否有其他人有類似症狀;返家後亦應佩戴口罩避免外出,與他人交談時應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

四、【防疫措施提醒】
為防範COVID-19社區感染風險,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教育場所應戴口罩」及本校防疫會議決議,請各單位協助持續宣導並配合辦理:

1.進入本校辦公場所,一律要戴口罩。嚴格實行進入館舍務必配戴口罩,未戴口罩者不得進入,為期2周。

2.各館樓均實施單一出入口、進出量體溫、戴口罩等措施。

3.校外人士進入館舍請掃描館舍QR CODE(填姓名及電話)或「訪客登記表」,並確實執行環境清潔消毒。

4.請持續自我健康管理,勤洗手、注意咳嗽禮節,避免觸碰眼口鼻,保持社交距離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若無法維持應配戴口罩),避免到人潮擁擠地方,有發燒及呼吸道症狀者請戴口罩就醫並建議返家休息。注意換氣及空氣流通。

5.學生出境前應填寫「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出境申請單」,應於出境前事先提出並經校長核准,於出境前10日完成審核批示,未奉批准以前,不得擅自出境。此申請單完成後應送學務處衛保組備查。

6.居家檢疫(14日)與自主健康管理(7日)共21日請落實防疫措施且不入校,並依學校最新防疫入境規定辦理,違者依校規辦理。

7.辦理大型活動需遵守指揮中心「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並確實執行,妥為評估該活動舉辦之必要性及相關風險程度,若決定舉辦,應訂定完整防疫應變計畫,落實防疫相關準備及措施。

                                                            學務處衛保組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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