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學年度學生宿舍床位持續遞補抽籤申請事宜
公告日期:114年9月17日(星期三)
主旨:公告114學年度學生宿舍床位持續遞補抽籤申請事宜。
說明:
一、 住宿期間:住宿期間為一學年(第1、2學期及寒假),寒假及第2學期無須重新申請。住宿費分第1、2學期繳交,住宿保證金為第1學期繳交。
二、 申請資格:為使真正需要在校內住宿同學能夠住宿,不確定需住宿於學校宿舍者,請勿參與本次遞補抽籤申請。
三、 申請方式:一律至本校教學務系統(網址:http://ais.ntou.edu.tw)提出申請。
四、 申請時間:114年9月18日上午9時起至額滿為止。
五、 床位核准方式與申請結果通知:114年9月19日起中午起,依現有空床情形,按申請順序遞補之,額滿為止。
六、 申請注意事項
(一) 住宿床位依現有空床,由住輔組隨機安排,無法自行選擇。
(二) 住宿保證金及住宿費:核准住宿者請於收到核准通知後隔天起可列印繳費單,3日內完成繳交住宿保證金及住宿費。住宿保證金及住宿費繳費單各1份,請至第一銀行第e學雜費入口網(https://goo.gl/QVdL64),輸入學號、身分驗證碼(出生西元年之後2碼+月份2碼+日期2碼,共計6碼)及系統驗證碼後,自行下載並完成繳費,未於期限內完成繳交保證金及住宿費者,視同放棄住宿資格。
(三) 如已完成床位申請且有住宿資格,但確定不住宿者,請於收到核准通知後隔天起3日內填寫取消住宿申請書並EMAIL至dorm@email.ntou.edu.tw。未辦理取消申請且未於期限內完成繳交住宿費及住宿保證金者,依規定取消已獲得之住宿資格,且不得參加下一(115)學年度舊生床位保留及舊生住宿資格排名順位籤號申請。
(四) 倘住宿生於第二學期不續住,住宿保證金恕不退還,並應於第二學期開學前一個月提出退宿申請手續。未配合辦理者,應給付校方每日新臺幣130元之臨時住宿費(以日計費,自本校寒假開始日起算)至完成搬離手續止。
七、 為免於受到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於期限內完成住宿申請或繳交費用,請同學盡早完成住宿申請與繳費。如對於住宿申請或繳交住宿保證金、住宿費有任何問題,請在申請期間內或繳費期間內於上班時間與住輔組(分機1056-1061)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