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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學期-民間】財團法人廣源慈善基金會115學年度第1學期助獎學金(6月12日止)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5-15

獎學金分類

校外民間機構

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6月12日止

獎學金名稱

財團法人廣源慈善基金會115學年度第1學期助獎學金

申請方式

6月12日前備齊文件送至生輔組申請

申請資格

※符合下列身分之一者(必要)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境家庭子女」、「中低身障」、「弱勢兒少」、「弱勢家庭子女」、「弱勢身障子女或學生本人」

※成績條件(必要):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75分以上且無懲處紀錄。

備註:身分別「弱勢家庭子女」、「弱勢家庭身障學生或身障人士子女」適用之所得稅清單及財產清單標準計算規則說明:

1. 全戶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低於新台幣15,366元(指該年度全戶之加總金額除以12個月)。

2. 全戶平均每人動產標準金額低於新台幣112,500元。

3. 全戶不動產總值低於新台幣6,500,000元

繳交文件

1. 申請書總表excel電子檔(附件一)

2. 附件A助學獎學金申請同意書正本

3. 附件B助學獎學金學習單正本

4. 近三個月『全戶』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5. 七項身分別對應之證明文件正本(掃描後歸還)

6. 前一學年度(114學年度)上學期獎懲證明正本

7. 前一學年度(114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正本

※七項身分別對應之證明文件:

1. 低收入戶子女:低收入戶證明

2. 中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證明

3. 中低收入身障學生或身障人士子女: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證明書

4.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證明

5. 弱勢家庭兒少:兒少生活扶助核定通知函或證明書

6. 弱勢家庭子女:附件C家庭成員表、114年度『全戶』所得稅清單及『全戶』財產清單

7. 弱勢家庭身障學生或身障人士子女:附件C家庭成員表、身障證明、114年度『全戶』所得稅清單及『全戶』財產清單

※『全戶』定義:請參考《助獎學金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二項第二款

獲獎金額

每學期新臺幣25,000元,本校6個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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