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學期-民間】財團法人廣源慈善基金會115學年度第1學期助獎學金(6月1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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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分類 |
校外民間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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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即日起至6月12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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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名稱 |
財團法人廣源慈善基金會115學年度第1學期助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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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6月12日前備齊文件送至生輔組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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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符合下列身分之一者(必要)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境家庭子女」、「中低身障」、「弱勢兒少」、「弱勢家庭子女」、「弱勢身障子女或學生本人」 ※成績條件(必要):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75分以上且無懲處紀錄。 備註:身分別「弱勢家庭子女」、「弱勢家庭身障學生或身障人士子女」適用之所得稅清單及財產清單標準計算規則說明: 1. 全戶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低於新台幣15,366元(指該年度全戶之加總金額除以12個月)。 2. 全戶平均每人動產標準金額低於新台幣112,500元。 3. 全戶不動產總值低於新台幣6,5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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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 |
1. 申請書總表excel電子檔(附件一) 2. 附件A助學獎學金申請同意書正本 3. 附件B助學獎學金學習單正本 4. 近三個月『全戶』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5. 七項身分別對應之證明文件正本(掃描後歸還) 6. 前一學年度(114學年度)上學期獎懲證明正本 7. 前一學年度(114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正本 ※七項身分別對應之證明文件: 1. 低收入戶子女:低收入戶證明 2. 中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證明 3. 中低收入身障學生或身障人士子女: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證明書 4.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證明 5. 弱勢家庭兒少:兒少生活扶助核定通知函或證明書 6. 弱勢家庭子女:附件C家庭成員表、114年度『全戶』所得稅清單及『全戶』財產清單 7. 弱勢家庭身障學生或身障人士子女:附件C家庭成員表、身障證明、114年度『全戶』所得稅清單及『全戶』財產清單 ※『全戶』定義:請參考《助獎學金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二項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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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金額 |
每學期新臺幣25,000元,本校6個名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