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辦理115年本校在學學生(已有學號者,含五年一貫碩士班先修生)暑期住宿申請結果及暑期住宿遞補申請
公告日期:115年5月27日(星期三)
主旨:公告辦理115年本校在學學生(已有學號者,含五年一貫碩士班先修生)暑期住宿申請結果及暑期住宿遞補申請。
說明:
一、 115年在校生暑期住宿申請,於115年5月26日下午4:00前至教學務系統提出申請者,皆已核准住宿,請同學可自行上教學務系統查詢處理狀態。
二、 如於115年5月21-26日申請之暑期住宿期間有誤者,請於5月29日中午12:00前EMAIL系所、學號與姓名資料至dorm@email.ntou.edu.tw,將協助刪除原有暑期住宿申請資料,並請同學於暑期住宿遞補申請時間內至教學務系統重新提出申請。
三、 為提升學期間宿舍整體生活品質,並降低對住宿生之影響,學生宿舍將利用暑假期間進行各項修繕工程。115年暑期期間,第四宿舍將關閉進行玻璃帷幕及陽臺落地窗等修繕作業;暑期住宿安排則調整為第二宿舍提供女生住宿、第三宿舍提供男生住宿。
四、 第二及第三宿舍於暑假期間亦將進行部分整修工程(如牆面修補及粉刷等)。施工期間可能產生噪音、氣味或其他不便情形,並視實際施工需求,可能需請住宿同學配合讓施工人員進入寢室作業,或進行寢室調整安排。若同學對施工環境(如噪音或油漆氣味)較為敏感,或無法配合寢室調整,建議於申請前審慎評估是否申請暑期住宿,以維自身居住品質。
五、 開放床位數將於申請當日公告於教學務系統,如申請人數超過提供之床位數,則依籤號順位依序核准住宿資格。
六、 申請日期:115年5月28日上午9:00至115年5月29日下午4:00止。逾期未申請者,視同放棄床位申請資格,恕不補辦。
七、 申請對象:本校在學學生(已有學號者,含五年一貫碩士班先修生),研究所新生(尚未取得學號者)暑期住宿另行公告。
八、 申請方式:請於本校教學務系統(http://ais.ntou.edu.tw/)之學生宿舍管理系統提出申請。
九、 住宿期間與住宿費
(一) 依學生宿舍住宿費收退費辦法及115年5月4日公告115年學生宿舍暑期住宿宿舍費收退費一覽表辦理。
(二) 為避免同學於入住時因尚未加值而無法使用冷氣,以下住宿費用另含冷氣費,冷氣費將於同學入住前依各寢室住宿(已繳費)人數加值於雲端計費系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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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期間 |
住宿費(含冷氣費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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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宿舍 |
第三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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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暑假 |
115年6月29日(下午5:00)至115年8月28日(中午12:00)止 |
新臺幣5,214元 |
新臺幣5,32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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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
115年6月29日(下午5:00)至115年7月31日(下午6:00)止 |
新臺幣2,757元 |
新臺幣2,81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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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
115年8月1日(上午10:00)至115年8月28日(中午12: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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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暑期住宿床位
(一) 115年5月26日下午4:00前完成住宿申請並填寫表單選填室友者,將盡量依同學填寫之室友進行安排,惟因部分同學尚未具備住宿資格、重複填報室友或住宿期間不一致等情形,致未能完全依照個別意願安排,敬請理解。未於期限內填寫表單及暑期住宿申請期間有誤者恕不受理。
(二) 未選填室友或選填室友資料填寫不符規定者,以及申請遞補暑期住宿床位者,住宿床位由住輔組依現有空床統一安排,不可選擇床位或室友。
(三) 整個暑假、第一期:自115年6月22日起開放於教學務系統查詢。
(四) 第二期:自115年7月23日起開放於教學務系統查詢。
十一、 已核准床位之同學,請務必詳閱以下注意事項:
(一) 確定115年暑假是否有住宿需求
1. 有住宿需求者,請於115年6月3日至115年6月11日止自行至第一銀行第e學雜費入口網(https://goo.gl/i1VrQ3)列印住宿繳費單,並依規定時間完成繳費。
(1) 住宿費繳交後,依本校學生宿舍住宿費收退費辦法及115年5月4日公告115年學生宿舍暑期住宿宿舍費收退費一覽表辦理相關退款事宜。申請退費請檢附繳費收據正本至住輔組辦理。
(2) 未於期限內完成繳交住宿費者,視同放棄住宿資格。經住輔組取消暑期住宿資格後,不得重複提出申請。
2. 無住宿需求者,請於115年6月11日下午5:00前至https://reurl.cc/rL7Mab填寫取消115年暑期住宿床位申請表單。
(二) 大學及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如已完成離校手續,須依規定辦理退宿。
十二、 暑假住宿因床位有限,依本公告住宿期間提出住宿申請(長期住宿)者優先安排。如仍有床位可供住宿,預計於6月12日起另行公告受理短期或臨時住宿申請。短期與臨時住宿申請之住宿費用,依短期住宿每人每日130元計費(不含冷氣費)。
十三、 為免於受到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於期限內完成繳交住宿費,請同學盡早完成繳費。如對於住宿申請或繳交住宿費有任何問題,請在申請或繳交住宿費時限內於上班時間主動與住輔組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