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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學期】譚振玉獎學金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9-10

編號

獎學金名稱

獎勵系別

名額

每位金額

申請資格

繳交證件

備註

27

譚振玉獎學金

家長從事乙級海員仍在船工作,持有證明者

1

5,000

一、學業平均成績7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

二、操行成績80分以上,未曾受記過處分。

三、體育成績70分以上。

四、未領受其他獎助學金者

一、至「新版教學務系統」「獎助學金系統」進行線上登陸、並列印出申請書。

二、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三、前一學期成績單

四、家長乙級海員影印本,連同在職證明

請至生輔組申請

 

請同學於914日起至1016日前備妥相關資料送至備註欄中註明之單位申請

*本獎學金如有舉辦頒獎儀式,獲獎者務必配合出席頒獎典禮,未能出席者,可委託代理人出席受獎,否則予以取消獲獎資格,並追繳已領取之所有獎勵。

欲申請者請先至「新版教學務系統」「獎助學金系統」進行線上登陸、申請動作(線上操作說明)。之後再將相關文件送至備註欄中註明之單位申請。

同學在申請獎學金或執行工讀前,請務必在「教務系統」中「學生基本資料維護」維護個人金融帳戶資料(郵局:局號7碼、帳號7碼,共計14碼),俾利獲獎時進行匯款。如未登打正確,將會影響匯款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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