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6年教育優先區寒假營隊活動申請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9-24
116年教育優先區寒假營隊活動申請
一、服務期間:
寒假(每年1月至2月間)。
二、服務內容:
營隊活動項目包括人權及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品德教育、心理健康、自我成長、溝通領導、性別平等、識毒宣導、菸害防制、戶外探索、休閒運動、社區服務、文史調查及導覽、環境及生態保護、衛生保健、外語體驗、資訊輔導、美感教育、多元文化及其他對中小學生有意義之服務學習體驗活動等。
三、補助經費:
一般型營隊於本島服務補助以新臺幣2萬元整為上限,離島以補助新臺幣4萬元整為上限。
四、補助經費支應項目:
補助經費應用以支應教育訓練費(含行前訓練)、保險費、膳費、住宿費、教材教具費、交通費、印刷費及雜支(含防疫物資)等經費。
五、活動企劃書內容:
請各學生社團務必於活動企劃書中納入活動目標、預期效益、活動安全評估、活動流程表等項目。
六、申請期限:
如有意申請116年寒假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計畫請於115年10月12日(星期一)17:00前將申請經費補助計畫表(如附件,並繳交紙本或以核章之掃描檔)及活動企劃書(WORD及PDF電子檔)等相關資料送交至課指組林惠文老師(資料檔案請寄至a0918900412@mail.ntou.edu.tw),電話:(02)2462-2192轉1076,或至學生活動中心2F課指組洽詢。
七、公告網址:
有關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教育優先區中小學生營隊活動要點請參閱教育部公告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41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