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辦理「校園愛滋自我篩檢推廣活動」。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12-12
1.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2年11月30日疾管慢字第 1120301001A號函辦理。
2.愛滋病毒傳染途徑以血液及體液間交換為主,且唯有透過篩檢方可瞭解自身健康狀況,建議曾有性行為者,至少進行1次愛滋篩檢;有不安全性行為者,建議每年至少篩檢1次;若有持續性的感染風險行為(如與人共用針具、多重性伴侶、合併使用成癮性藥物、感染性病等),則建議每3至6個月篩檢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