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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大學113-1學生就學貸款公告

海洋大學113-1學生就學貸款公告

請務於本校各學制註冊日前繳交就貸相關紙本資料至生活輔導組,

使完成就貸手續。

一、辦理期間:

1新生:113年8月1日~至9月4日註冊日前。

2、舊生:113年8月1日~至9月9日註冊日前。

※請將紙本資料以郵寄或親送至學務處生輔組(學生活動中心2樓)申辦。

二、具有減免資格之同學:請先至生輔組【日間學制:潘小姐,分機1065】,【進修學制:方小姐分機2137】,辦理學雜費減免。領有軍公教子女補助,須先至生輔組蕭小姐辦理拆單及繳交補助後金額,方可至臺灣銀行申貸。

 三、生活費貸款:符合低收入戶學生每月可貸生活費8,000元(每學期上限最高4萬元)、中低收入戶學生每月可貸生活費4,000元(每學期上限2萬元為上限)。僅可攜帶證明文件至臺灣銀行臨櫃辦理申貸。

申辦方式:請依臺灣銀行就貸入口網頁公告「申請流程」辦理。

請參閱:https://sloan.bot.com.tw/customer/login/SLoanLogin.action

辦理步驟:完成臺銀申貸後請上本校「教學務系統」就學貸款申請,分項填報並列印,連同本次臺銀撥款通知書第二聯、繳費通知單及學分預估單於各學制註冊日掛號寄回學校或親送至學生活動中心生輔組送件申辦,使完成就貸手續。

八、郵寄地址: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請註明:「就學貸款」)。

應備文件:

1.臺灣銀行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第2聯右上方申貸人欄位請親筆簽名)。

2.第一銀行繳費通知單。

3.本校「教學務系統」就貸申請系統資料乙份。 

4.有貸款學分費之同學,需繳(預估學分費申請表)乙份

    九、注意事項:務必於各學制註冊日前繳交應備文件至生輔組始完成就貸(註冊)手續,倘未於學校註冊日完成就學貸款,按本校學生學雜學分費繳納辦法第6條規定繳交延遲費或3次以上未連繫成功,將視為「放棄申請」

※就貸問題請至:https://stu.ntou.edu.tw/p/403-1023-1111-1.php?Lang=zh-tw網頁或來電生輔組02-2462-2191分機1063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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