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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113學年期末學生宿舍寢室冷氣退費事宜,請各寢室推派「一名」代表至教學務系統填寫退款帳戶資料

公告時間:114410

主旨:為辦理113學年期末學生宿舍寢室冷氣退費事宜,請各寢室推派「一名」代表教學系統填寫退款帳戶資料。

時間:414()上午9 427()晚上23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學生宿舍空調設備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二款辦理。

二、 宿舍冷氣為雲端計費系統,將金額儲值在寢室冷氣電錶裡,寢室冷氣電錶倘有餘額,始能開啟冷氣。考量關閉宿舍前,同學寢室皆有使用冷氣之需求,故統一訂定結算時間為該棟宿舍學年關閉時間為

三、 退費流程(時程如有異動,將另行公告)

階段

作業項目

對象

期程

1

各寢室推派一名代表造冊

住宿生

414日~427

2

核對資料與補登記作業

住輔組

55日~518

3

關閉宿舍時確認寢室冷氣餘額

住宿生

623

4

各宿舍結算餘額與金額歸零

住輔組

5

公告各宿舍寢室冷氣餘額於住輔組網頁

住輔組

625日~71

6

住宿生提出餘額問題與反應

住宿生

625日~76

7

進行退費相關手續

住輔組

77日~724

四、 退費須知:

(一)     冷氣設備電費退費以「寢室」為單位計算。各寢室自行推派一名代表,至教學系統->問卷調查系統->填寫問卷(請依照公告期限辦理,逾時經通知後仍未完成手續者,視同放棄退費資格)

(二)     結算時間點:

1.  (113)學年住宿結束日為623日,依各宿舍關閉時間當時的寢室冷氣餘額為(如:第二宿舍中午12點關閉;第三宿舍晚上6點關閉)

2.  請住宿生於結算時間點自行上網查詢寢室冷氣餘額(請掃各宿舍佈告欄QR Code)

(三)     退費金額(皆以四捨五入計,無息匯入個人帳戶)

1.  退款帳戶:除「郵局」或「第一銀行」帳戶以外,填寫其他銀行帳戶皆會扣除匯費新臺幣30元,請同學自行斟酌。

2.  考量行政作業成本及符合成本效益原則,下列情形不予退費

(1)    原寢室冷氣餘額低於()新臺幣30元。

(2)    因第一次退費不成功,於第二次以上辦理退費時,所有帳戶均須扣除匯費,扣除後之餘額低於新臺幣30元。

請同學於住宿期間自行評估冷氣使用狀況,自行斟酌冷氣儲值金額,避免餘額太少不予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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