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公告114學年度校本部學生宿舍住宿資格排名順位第二次籤號申請-遞補抽籤事宜

公告日期:114411日(星期五)

主旨:公告114學年度校本部學生宿舍住宿資格排名順位第二次籤號申請-遞補抽籤事宜。

說明:

一、  114學年度住宿期間:預計為114830日起至115628(實際時間依114學年度行事曆公告為)

二、  依據學生宿舍管理辦法,請依規定時間與方式參加床位申請,逾期未申請者,視同放棄床位申請資格,恕不補辦。為使真正需要在校內住宿同學能夠住宿,不確定需住宿於學校宿舍者,請勿參與本次遞補抽籤申請。

三、  宿舍安排與重要提醒,申請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資訊!

(一) 114學年度第一宿舍關閉整修,木蘭學生宿舍開放住宿。若木蘭學生宿舍於1149月仍在進行電力系統改善,學生需先行入住第一宿舍,待改善完成後再遷入木蘭學生宿舍。住宿費用將依實際入住之宿舍進行收費。

(二) 床位分配原則

1.   考量新生尚未熟悉校園環境,木蘭學生宿舍以安排各學制二年級()以上學生住宿為原則

2.   第四宿舍與木蘭學生宿舍所在位置、住宿環境、費用、用電計價項目與提供用電額度等差異,請女生於參加籤號申請前,至住輔組網頁查看宿舍介紹住宿於第四宿舍者,不得申請更換至木蘭學生宿舍;住宿於木蘭學生宿舍者,亦不得申請更換至第四宿舍。

四、  住宿費:分第12學期繳交。各宿舍住宿費請參考下表,實際收費依最新公告之收費標準為主。

位置

宿舍別

每學期住宿費

校內

第一宿舍(原女)

8,500

第二宿舍(原男)

9,100

第三宿舍(原男二舍)

9,300

第四宿舍(原男三女二舍)

9,900

第四宿舍ICDF寢室(原外籍生女舍)

19,800

校外

木蘭學生宿舍

14,540

備註:木蘭學生宿舍冷氣及一般插座用電,將以雲端電表計費。學校提供之每學期用電額度,預計於宿舍開放前公告。

五、  申請資格:

(一) 本校在學學生不分系所之大學、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在職專班除外),均可提出遞補申請。

(二) 設籍基隆市學生。

(三) 113學年度已核准住宿,但未依規定時間繳費或因故放棄住宿而未於規定期限完成取消住宿申請手續者。

(四) 114學年度床位保留核准或第一次號申請中籤,但未依規定時間繳費者。

六、  申請方式:於申請時間內自行登入至教學系統(網址:http://ais.ntou.edu.tw)提出申請。

女生請特別留意木蘭學生宿舍的位置、住宿環境、費用、用電計價項目與提供用電額度等。第二次號申請僅開放木蘭學生宿舍!

七、  第二次號申請分為以下兩階段進行遞補抽籤,申請時間、對象及住宿資格(床位)核准方式如下:

(一) 1階段離島生遞補抽籤

1.   申請時間:114417日上午9:00至下午4:00止。

2.   申請對象:限離島生(不含設籍於馬祖校區學生)。設籍於本校馬祖校區地址之學生,不予核准。

3.   核准方式:依據教學系統學籍戶籍地址資料審核,經戶籍資料審核通過後,依「籤號排序」(由小至大)依序核准床位預計於114418日前公告中籤者名單

4.   離島生申請後,倘有剩餘床位,將開放第二次號申請第2階段一般生遞補抽籤,床位數將於遞補當日公告於教學務系統;若無床位將另行公告週知。

(二) 2階段一般生遞補抽籤

1.         申請時間:114418日上午9:00114422日下午4:00止。

2.         申請對象:一般學生。

3.         核准方式:依參與一般生遞補抽籤申請同學之號排序」(由小至大)依序核准床位。預計公告兩梯次中名單,同學可於教學務系統查詢是否中籤。114425日前公告第1梯次中者名單;114513日前另行公告第2梯次中者名單。

(三) 第二次號申請第12階段開放住宿床位數,可於抽籤申請首日在教學務系統中查看;第2梯次核准住宿床位數,將視第1梯次中者取消或位依規定繳交保證金之人數而定。

八、  注意事項:

(一) 宿舍抽籤規則請參考:https://bit.ly/3m8yHo0

(二) 同學完成繳交住宿保證金後,方享有114學年度住宿資格,住宿費將依最新公告之收費標準為主;未依規定繳交保證金者,視同任意放棄住宿資格

九、           嚴禁頂讓床位及冒名頂替床位。

十、           住宿生應遵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宿舍公約、住宿契約書及各項規定。

十一、   為免於受到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於期限內完成申請,請同學依公告期間盡早完成住宿申請。如對於住宿申請有任何問題,請在申請期間內於上班時間主動與住輔組聯繫。

十二、   如有未盡事宜另行公告之。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