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學年度學生宿舍大學部新生住宿申請事宜
公告日期:114年7月16日(星期三)
主旨:公告114學年度學生宿舍大學部新生住宿申請事宜。
說明:
一、 依據學生宿舍管理辦法,請依規定時間與方式參加床位申請。逾期未申請者,視同放棄床位申請資格,恕不補辦。
二、 申請方式:一律至本校教學務系統(網址:http://ais.ntou.edu.tw)提出申請,登入後需依照新生基本資料填寫完成後,方能啟動住宿申請作業。
三、 申請時間及辦理項目
辦理項目 |
系統開放辦理日期 |
申請對象 |
申請結果公告 |
114學年度大學部 新生住宿申請 |
114年8月14日上午9時至 114年8月20日下午4時止 逾期恕不受理 |
一般學生 (非設籍基隆市) |
114年8月21日 中午12時起 |
備註:申請住宿期間為一學年(第1、2學期及寒假),寒假及第2學期無須重新申請。住宿費分第1、2學期繳交,住宿保證金為第1學期繳交。 |
四、 申請注意事項
(一) 有住宿下鋪床位需求之同學,請於114年8月20日前至https://reurl.cc/Dm2E2Q登記,以盡可能協助進行床位安排。【學生宿舍床位僅有少數下舖,若申請下鋪床位可能無法與同系所同學住宿同一寢室。】
(二) 住宿保證金及住宿費:核准住宿者請於114年8月27起至辦理進住宿舍前完成繳交住宿保證金及住宿費,繳費截止期限至114年9月4日止。住宿保證金及住宿費繳費單各1份,請至第一銀行第e學雜費入口網(https://goo.gl/QVdL64),輸入學號、身分驗證碼(出生西元年之後2碼+月份2碼+日期2碼,共計6碼)及系統驗證碼後,自行下載並完成繳費,未於期限內完成繳交保證金及住宿費者,視同放棄住宿資格。
(三) 床位查詢:114年8月27起開放於教學務系統查詢。
(四) 如已完成床位申請且有住宿資格,但確定不住宿者,請於114年8月30下午5時前至https://forms.gle/5jPPeYHp2ySZa3mZ8填寫取消114年度床位表單。未辦理取消申請且未於期限內完成繳交住宿費及住宿保證金者,依規定取消已獲得之住宿資格,且不得參加下一(115學年度舊生床位保留及舊生住宿資格排名順位籤號申請。
(五) 倘住宿生於第二學期不續住,住宿保證金恕不退還,並應於第二學期開學前一個月提出退宿申請手續。未配合辦理者,應給付校方每日新臺幣130元之臨時住宿費(以日計費,自本校寒假開始日起算)至完成搬離手續止。
(六) 其他資訊請詳閱新生入學須知手冊。
五、 為免於受到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於期限內完成住宿申請或繳交費用,請同學盡早完成住宿申請與繳費。如對於住宿申請或繳交住宿保證金、住宿費有任何問題,請在申請期間內或繳費期間內於上班時間(暑假期間每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與住輔組(分機1056-1061)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