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5學年度校本部學生宿舍住宿資格排名順位第一次籤號申請事宜
公告日期:115年3月2日(星期一)
主旨:公告115學年度校本部學生宿舍住宿資格排名順位第一次籤號申請事宜。
說明:
一、 115學年度住宿期間:預計為115年8月29日起至116年6月20日(實際時間依115學年度行事曆公告為準)。
二、 依據學生宿舍管理辦法,請依規定時間與方式參加床位申請,逾期未申請者,視同放棄床位申請資格,恕不補辦。
三、 宿舍安排與重要提醒,申請前請務必詳閱以下資訊!
(一) 床位分配原則
1. 考量新生尚未熟悉校園環境,木蘭學生宿舍以安排各學制二年級(含)以上學生住宿為原則。
2. 校內宿舍與木蘭學生宿舍所在位置、住宿環境、費用、用電計價項目與提供用電額度不同等差異,請於參加籤號申請前,先至住輔組網頁查看宿舍介紹,再依個人意願選擇申請「校內宿舍」或「木蘭學生宿舍」。住宿於校內宿舍者,不得申請更換至木蘭學生宿舍;住宿於木蘭學生宿舍者,亦不得申請更換至校內宿舍。
補充說明:第四宿舍於床位保留申請結束後,已無床位可提供抽籤,本次女生僅開放木蘭學生宿舍提供抽籤!
四、 住宿費:分第1、2學期繳交。各宿舍住宿費請參考下表,實際收費依最新公告之收費標準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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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宿舍別 |
每學期住宿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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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 |
第二宿舍 |
9,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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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宿舍 |
9,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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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宿舍 |
9,9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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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宿舍ICDF寢室 |
19,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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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 |
木蘭學生宿舍 |
14,540元 |
備註:木蘭學生宿舍冷氣及一般插座用電,將以雲端電表計費。學校提供每學期用電額度為1,050元。
五、 申請時間:115年3月12日上午9:00至115年3月17日下午4:00止。
六、 申請方式:於申請時間內自行登入至教學務系統(網址:http://ais.ntou.edu.tw)提出申請。
※請特別留意校內宿舍與木蘭學生宿舍的差異,確定個人意願後再參加籤號申請。【第一次籤號申請-校內宿舍】與【第一次籤號申請-木蘭學生宿舍】,每人僅能選擇一項申請,送出後不可修改,請慎重確認!
七、 住宿資格(床位)核准方式:依各項參與第一次籤號申請同學之「籤號排序」(由小至大)依序核准床位。
(一) 第一次籤號申請預計公告兩梯次中籤名單,同學可於教學務系統查詢是否中籤。115年3月19日前公告第1梯次中籤者名單;115年4月1日前另行公告第2梯次中籤者名單。
(二) 第一次籤號申請第1梯次開放住宿床位數,可於抽籤申請首日在教學務系統中查看;第2梯次核准住宿床位數,將視第1梯次中籤者取消或位依規定繳交保證金之人數而定。
八、 申請對象:114學年度大學一至三年級學生、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研究所博士班一至三年級為原則,就讀法定修業年限大於一般科系之學生,得於115年3月11日前經專案申請批准後參與抽籤。
九、 下列同學不具申請資格:
(一) 114學年度大學部四年級(含)以上、學士後學程二年級(含)以上、碩士班二年級(含)以上、博士班四年級(含)以上。
(二) 設籍基隆市學生、在職生、碩士在職專班學生與曾因故勒令退宿者。
(三) 符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內規定已申請保留床位審核通過者。
(四) 114學年度已核准住宿,但未依規定時間繳費或因故放棄住宿而未於規定期限完成取消住宿申請手續者。
十、 注意事項:
(一) 宿舍抽籤規則請參考:https://bit.ly/3m8yHo0。
(二) 115學年度學生宿舍大學暨研究所床位分配預估數將另行公告。
(三) 中籤同學完成繳交住宿保證金後,依本校住宿保證金管理細則享有115學年度住宿資格與辦理相關退款事宜。未依規定繳交保證金者,視同放棄住宿資格。未辦理取消申請且未於期限內完成繳交住宿保證金者,依規定取消已獲得之住宿資格,且不得參加下一(116)學年度舊生床位保留及舊生住宿資格排名順位籤號申請。
(四) 住宿費將依最新公告之收費標準為主。
十一、 嚴禁頂讓床位及冒名頂替床位。
十二、 住宿生應遵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宿舍公約、住宿契約書及各項規定。
十三、 為免於受到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於期限內完成申請,請同學依公告期間盡早完成住宿申請。如對於住宿申請有任何問題,請在申請期間內於上班時間主動與住輔組聯繫。
十四、 如有未盡事宜另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