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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學期】建華海運獎學金(3月15日止)

編號

獎學金名稱

獎勵系別

名額

每位金額

申請資格

繳交證件

備註

17

建華海運獎學金

商船系

3-4

每名20,000元

一、本校海運暨管理學院之大學部日間學制及進修學制3、4年級以及研究所學生,畢業後有意從事海運產業或船員工作者,且同意於畢業後接受海運暨管理學院之就業調查。

二、操行成績在80分(含)以上,依申請者在校前一學期平均成績高低排序錄取(就讀研究所一年級上學期新生不得申請)。

三、家境清寒:
家境清寒,符合本校清寒學生獎學金實施辦法者,依該辦法計算積分高低排序錄取。

三、籃球校隊隊員,依申請者在校前一學期平均成績高低排序錄取。(籃球隊員獎學金領取資格必須是籃球校隊隊員,且在前一年參加過全國性比賽,並提供參賽球員登錄名冊內頁影本。)

四、各獎項申請者前學期成績須在班上排名前百分之四十。

五、清寒及籃球校隊成員優先。

至「新版教學務系統」「獎助學金系統」進行線上登陸、並列印出申請書。

建華海運公司獎學金申請書。

三、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四、112-1學期學期成績單(務必檢附班排名百分比)(大一新生持高中成績單研一新生持大學部)

五、檢具申請資格第二項各類有效證明文件。無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需檢附111年度全戶(同住所有人)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資料清單(可於各地稅捐稽徵處或國稅局申請)。

請於3月15日前備齊文件送至生輔組申請

航管系

3-4

運輸系

1

輪機系

3-4

海洋經管

1

海洋觀光

1

請同學於2月26起至3月15前備妥相關資料送至備註欄中註明之單位申請。

*本獎學金如有舉辦頒獎儀式,獲獎者務必配合出席頒獎典禮,未能出席者,可委託代理人出席受獎,否則予以取消獲獎資格,並追繳已領取之所有獎勵。

欲申請者請先至「新版教學務系統」「獎助學金系統」進行線上登陸、申請動作(線上操作說明)。之後再將相關文件送至備註欄中註明之單位申請。

同學在申請獎學金或執行工讀前,請務必在「教務系統」中「學生基本資料維護」維護個人金融帳戶資料(郵局:局號7碼、帳號7碼,共計14碼),俾利獲獎時進行匯款。如未登打正確,將會影響匯款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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