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設籍於基隆市的同學,可依公告時間參加「大學部暨研究所床位保留申請」或「大學部暨研究所床位籤號申請」
請先確認是否具有以下床位保留身分
新舊任生自會幹部、賃居資料維護生
身心障礙學生(持有新舊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所核發之鑑定證明書者)
低收入戶學生(持有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中低收入戶學生(持有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僑生
外籍生
原住民
特殊個案
※倘若有特殊困難但不符合上述資格者,請以專案申請方式辦理,並於床位保留前簽核完畢。
☑我有以上床位保留身分→請參加「床位保留申請」
☒我沒有以上床位保留身分→請參加「床位抽籤申請」
請同學需依規定時間內至【教學務系統(請點我)】參加「大學部暨研究所床位保留申請」或「大學部暨研究所床位籤號申請」。
未於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者,視同無住宿需求!
設籍於基隆市的同學,可依公告時間參加「一般生床位遞補抽籤」。
詳細住宿申請資訊請參考【舊生/在校生住宿專區(請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