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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1 確認申請人身分別-舊生

非設籍於基隆市的同學,可依公告時間參加「大學部暨研究所床位保留申請」「大學部暨研究所床位籤號申請」

請先確認是否具有以下床位保留身分

  1. 新舊任生自會幹部、賃居資料維護生

  2. 身心障礙學生(持有新舊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所核發之鑑定證明書者)

  3. 低收入戶學生(持有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4. 中低收入戶學生(持有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5. 僑生

  6. 外籍生

  7. 原住民

  8. 特殊個案

※倘若有特殊困難但不符合上述資格者,請以專案申請方式辦理,並於床位保留前簽核完畢。

我有以上床位保留身分→請參加「床位保留申請」

我沒有以上床位保留身分→請參加「床位抽籤申請」

請同學需依規定時間內至【教學務系統(請點我)】參加「大學部暨研究所床位保留申請」「大學部暨研究所床位籤號申請」

未於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者,視同無住宿需求!

設籍於基隆市的同學,可依公告時間參加「一般生床位遞補抽籤」

詳細住宿申請資訊請參考【舊生/在校生住宿專區(請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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