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新法即日(112年3月22日)施行,學校全面禁菸(含電子煙等類菸品)、提升禁菸年齡至20歲等,違法可處2000元至1萬元罰鍰,請避免違規觸法。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3-22
菸害防制法修法,行政院發布自112年3月22日起施行,學校全面禁菸(含電子煙等類菸品)、提升禁菸年齡至20歲等,違法可處2000元至1萬元罰鍰。
依法全校教職員工及學生應勸阻違規吸菸者,衛生局違規吸菸舉報電話(02)2422-4567,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請各館樓及單位逕行下載「禁菸標示」公告張貼(如附件)並請協助校園禁菸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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