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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厚道服務獎

獎學金分類

校內獎學金

申請日期

113年11月18日起至114年2月27日止

獎學金名稱

厚道服務獎

申請方式

備齊文件送至生輔組申請。

申請對象

個人申請

1.本校在籍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含進修學制學生)。

2.學業成績每學年平均70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

3.曾參與志工服務或有助人實績。

4.得獎者需於獲獎後同意參與由捐贈單位舉辦之公益活動,參與學習扶助弱勢。

團體申請

1.本校登記立案之社團及志工群。

2.曾參與志工服務或有助人實績。

3.得獎團體需於獲獎後同意派員參與由捐贈單位舉辦之公益活動,或參與學習扶助弱勢。

繳交文件

厚道服務獎(個人/團體)申請書、推薦函、肖像權及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獲獎金額

個人獎12名,每名新臺幣1萬5,000元

團體獎5個名額,每個團體新臺幣3萬元。

(獲獎名額得視當年度申請狀況,由厚道服務獎審查委員會審定調整)

注意事項

1.得獎者可獲頒獎助學金及獎狀(牌)乙幀,公開表揚以資鼓勵。

2.得獎者之傑出表現與具體事蹟,將會拍攝成影片以宣揚厚道服務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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