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0-111學年-學生體體保險
110-111學年度學生保險由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保險時間起訖: 110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一、保險費:
參保學生每人每學期應繳保費264元整(一般生:學生每人 每學期自繳214元,學校補助50元);(免繳學雜費學生:每人自繳,上學期108元,學校補助156元、下學期107元,學校助157元;依教育部規定學校補助每年總計333元 )。
二、保險給付期限:
110-111學年度 ( 110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 ),惟應屆畢業生至畢業當年7 月 31 日止;延長修業年限者(須提出續保申請書並繳費)至畢業學期終止之日止。
三、保險給付項目:
身故、殘廢、重大燒燙傷、住院、手術、骨折、疾病或意 外之X光檢驗費用、校內集體食物中毒、初次罹癌。
四、理賠必備文件:非本國學生申請時需檢附護照或居留証(有照片頁)影本
1、 填妥學生團體保險金申請書乙份
2、 醫療診斷書正本或副本乙份(包含全部回診日期及次數)
3、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或副本(影本需加蓋醫院院章)
4、 學生本人簽名或蓋章(未滿20歲者,請法定代理人簽章)
5、 學生本人金融往來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乙份
6、事故當學期之在學證明(請至交學務系統)列印
7、 (意外)案件住院費理賠標準:
A. 普通病房 500元/日
B. 加護病房 1,000元/日
C.燒燙傷病房 1,500元/日
(疾病)案件住院費理賠標準:
A.住院一天500元(最高60天為限)
B. 住院手術最高理賠6000元 (實支實付)
8、 申請者須於事故日起180日內檢附相關資料辦理,逾期請責
9、 一般醫療住院(含疾病),僅理賠住院費用,其他收據不予理賠
五、理賠結果:約申請日後2週內將理賠金額匯入學生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