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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昇學生宿舍品質,保障學生身心健康,爰成立「學生宿舍輔導委員會」,簡稱「宿輔會」。本委員會由下列人員組成之:

1.      當然委員:學生事務長、國際長、副學務長、軍訓室主任、住宿輔導組組長。

2.      教師代表委員:由各學院各推派教師一人參加,任期一年。

3.      學生委員:由各學生宿舍自治會總幹事、國際學生宿舍總幹事、副總幹事及各學院賃居校外學生代表一名參加,任期一年。